未名博客

thank you guys

小宫主的奇幻旅程 - 六, 08/02/2008 - 22:02

    特别没创意没出息的又在看friends,已经是第四遍了,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如此沉迷其中,以至于现在说话都是hey you guys,how are you doing……

    回来后的日子很淡定,写一篇文字给这些天,这些家里的guys~

    thank you,兄弟。兄弟,你就是那个不管是用手机还是用家里座机还是用苗姨办公室电话还是用各种可以打电话的东西都能准确拨出我家座机的人,十一年了,没有你我的生命将会失去太多颜色,虽然我知道你现在的主导颜色是黑色,但是捂一个冬天你就又会白回来的,我保证!快点儿来我这儿住吧,我摩拳擦掌要用我做的菜咸死你呢~

    thank you,狗屎。其实想说的是对不起,抱歉你总是忍受我的坏脾气,抱歉我总是欺负你……但是你也应该感到很荣幸因为我极少有坏脾气的时候而这些时候百分之八十都被你赶上,多么难得,这就是传说中的幸运~呵呵,没有忘记要谢谢你把手柄让给我,玩游戏实在还是用手柄爽呀!另外和你对打泡泡龙也很有意思,也多谢你教会我坚持,只要我在最后要挂的时候坚持的时间比你长,我就胜利,哦也!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在游戏上得到了充分体现……

    thank you,小兔子。谢谢你这个假期回一中实习,谢谢发现一篇叫做《储藏感动》的作文在丁老师的教案里,谢谢你告诉我这是我高中时代的作文,谢谢你帮我又把它手抄一遍,谢谢你写得一手好字,要不然真对不起我那篇作文。呵呵,期待你的书法我的作文~会给你买糖吃的哈,你的牙又面临杀机了哈哈:)

    thank you,和我共处一室的两个可爱家伙。我知道二十年了我还是没长大,半夜里风吹得门响我还是会醒会害怕,还是不知道把窗子关起来就可以解决所有问题,还是会跑去你们房间找安慰和安全,还是会把dad赶出自己睡得好好的位置,还是这样让你们想笑想哭最无奈……I love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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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版《红楼梦》

Nana的Blog - 六, 08/02/2008 - 21:34

     之前选举“红楼梦中人”的时候,发自内心地觉得好恶,所以完全无视地球上存在着重拍《红楼梦》这件事。

     如今网络上铺天盖地一片汹涌如潮的谩骂声,真是想不注意都难。大家激愤得如此众口一辞,批驳得如此不遗余力,他日一朝杀青,顶风播放,收视率想必惊人。

     看到几张被指责得十分惨烈的布景照片之后,突然对新版《红楼梦》有了一点期待,将来拍出来,也很想下两集来看。

     可能是因为从小看TVB武侠片的关系,对于古装片的背景,总觉得越假越有真实感。张纪中的武侠作品,把真实的名山大川纳入画面,反而让我觉得虚假,江湖风韵荡然无存。所谓假作真时真亦假。

     所以,当看到新版《红楼梦》那些惨遭万人唾弃的假花假草假鸟,尤其是那幅画着垂柳万重的假壁画,我的心在霎那之间充满了爱。塑料作的假桃花假芭蕉零星点缀,有着浮云荒草的如梦似幻,临时搭建的亭台石桥,正有空中楼阁的脆弱与甜美,配合这样虚构场景,连走廊上的笼中小鸟,也都属人造,通上电之后会左右摇摆,又何尝不是梦境般的飘渺生趣,白布壁画之上手绘的脉脉垂柳,在光影起伏之中,色泽青翠,浓淡得宜,充满了古典情怀,天上人间,亦真亦幻。    

     网络上众百姓义愤填膺,担心曹公在九泉之下遭受刺激不得瞑目。然而在历史的洪流之中,我们所处的时代,渺若微尘,真正会介意的,只有我们自己。

    《红楼梦》这个故事,年代隐去,真名不记,字字血泪,然而宁愿化作一场梦境。“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把人生大梦搬上荧幕,将旷男怨女真实演绎,本身已是一种荒唐,荒唐到底又何防?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既然无人能解,那倒不如“无我原非你,从他不解伊,肆行无碍恁来去。茫茫着甚悲愁喜,纷纷说甚亲疏密。”经典总是在那里,在一定的时代,总会有人要拍,然而两无挂碍。

     李少红导演给我的感觉,是一个十分自我陶醉的人,正适合这个“都云作者痴”沉溺故事。

     世事荒唐,沉浮其中,先娱己,再娱人,会比较快乐。这次李导敢作敢为,希望能够一路撑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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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Nana的Blog - 五, 08/01/2008 - 17:16

     据我的肉测,应该在6到6.5级之间,新闻里说是6.1级,网上说是6.4级,我倾向于后者。不管是我的亲身体验,还是整个社区的群众反应,都可以证明这一次的级数应该接近6.4。

     当时外面的世界一片喧哗,吵闹哭喊的声音,狗叫的声音。(唉,这些家养的宠物狗狗啊,地震之前一点反应都没有,等到地震开始了才狂吠不止。)本来想继续躺着,但是因为床晃得太厉害,所以不得不起身。走进厨房切水果吃。

     楼下人头涌动,众声沸腾,人们都携家带狗地纷纷撤离了社区,后来还有一个小青年以百米冲刺的速度狂奔而回,大概家里还有贵重物品。

     繁华盛世中的兵荒马乱。

     我一个人在楼上,目送所有人一点点离开,突然有了一种“遗世而独立”的感觉。

     众人皆醒我独醉。

     在地震来临之前,睡意朦胧之中,好像闻到了西瓜香味的清甜,当时就告诉自己,醒了之后一定要吃到西瓜。

     只觉得岁月很静很静,天涯很远很远。

     一切安好。

     生如彼岸,死如忘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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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辣诱惑,就此别过

Nana的Blog - 三, 07/30/2008 - 15:06

     昨晚小燕姐姐请客,做东地点选在麻辣诱惑。一脚踏进去,难免睹物思人,心中五味杂陈。寒假的时候,初中同学会跟小Z重逢,聚餐也是选在麻辣诱惑。我们在那里合影留念,我跟小Z第一次单独合影,之后没有索要照片,开了学把头发剪掉,那张无缘得见的照片之中的我,永远都不会再出现。

     再次在麻辣诱惑吃火锅,我狂吃滥饮,简直想要饕餮到七窍流血才罢休。吃完火锅之后,又连吃了两份冰琪淋,本来以为自己会腹泻到很惨烈,没想到其实还好。

     有些事,自以为轰轰烈烈,其实平淡如水。

     寒假的时候,我和小Z单独见过一次面,误打误撞,那一天是情人节。不得不讲到了十三岁的那一次离别。他说:“其实我很难过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没有跟你联络,后来交了女朋友,也很快就分手,真正固定的交往是从高中三年级才开始的,我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讲到我的事,我告诉他,只有大学二年级的时候跟一个很像他的男生交往,虽然对方是一个极品败类,但还是咬牙忍受了一个多月。小Z泪盈于睫,觉得很满足:“其实这么多年来我都很挂念你的,再后来又谈起了恋爱,也是时势所逼,情非得以。”

     那一刻,我是真的相信,他可以左半脑思念我,右半脑跟别的女孩谈情说爱。

     事实上,我也并非真的对他一往情深念念不忘那么感人。当年小Z转学的时候,我们的关系正处于十分微妙的暧昧阶段,他突然之间撒手而去,刚刚进入纠结状态的我,面对这样的惊天巨变实在是措手不及。高中英文课本里有一篇关于靴子的故事,有个俄罗斯人睡前总会一前一后用力扔下脚上的两只毛皮靴子。楼下的邻居夜夜被这两声巨响从睡梦之中惊醒,不得以只好上门抗议。当天夜晚,楼上的俄罗斯人在用力扔下第一只靴子之后,良心发现,想起了楼下受苦受难的邻居,于是轻手轻脚地放下了另外一只靴子。楼下人久久等候另一只靴子轰然落地的巨响,彻夜未眠,辗转反侧,苦不堪言。

    小Z的离开大概就是这样感觉吧,他的人走了是第一只靴子落地,另一只靴子在我心中悬而未决,日久天长慢慢成为一项原罪,后来就再也没有顺利正常地恋爱过(当然了,之前也没有)。就算有机会也总是跟Z型男子纠结,终于连自己觉得厌烦,然而总是差那么一点,如果不能够正式道别。

    寒假的时候终于得偿心愿。临别的时候,小Z对我说:“暑假再见吧,到时候我们都不会变吧?”

    我无语失笑,小Z已经跟别人交往四年,他早就变了,我们都变了。

    那一刻,我心中轰然一响,另一只靴子终于落地。尘埃落定。没想到隔了八年这么久。

    不要说约定,我们之间从来未曾有过约定。

    青山白水,就此别过,后会无期,立此存照。

    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会忘记他。

    我也知道,忘记了他,未必就可以找到恋人,但是起码,未来的日子里,总算可以轻装上阵。

    路漫漫而修远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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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梦重温之干柴烈火

Nana的Blog - 三, 07/30/2008 - 00:23

   《干柴烈火》是高一的时候在教室里和大家一起观摩的,也许是因为怀念那段岁月的关系,觉得那个时期的香港喜剧电影都很出彩,不过《干柴烈火》是我印象尤为深刻的一部,说是我心目中最为经典的爱情片之一也不为过。

    当年因为喜欢剧中杨千嬅所饰演的Alice,曾经立下心愿想要染一头酒红色的头发,去了理发店才知道,我寥寥可数的零用钱根本就不够染头发这样的庞大工程,因为不甘心,还是花了五毛钱修了眉毛。上了大学以后再去理发店想要染头发,理发师说我脸大头发少,非烫不可,就这样阴错阳差地烫了,结果头发严重受损,一头青丝已经被自己搞得五痨七伤,怎么好意思再雪上加霜?所以高中一年级的夙愿,到了大学毕业都没能实现,也许就这样成了永远的遗憾。唉,人生啊人生。

    大家都说古天乐是骨骼精奇相貌堂堂的世间奇男子,白的时候清秀,黑的时候有型,把他奉为女人心目中香甜诱人的黑巧克力。我觉得他某些时候真的英俊,可惜白的时候太奶油,黑的时候又过于黝黑,好像刚刚被雷劈过,正好应验了“物极必反”这四个字,所以对此人比较无感。最重要的是,古天乐在剧中的角色实在是令人无语,不但身体孱弱,娇花弱柳,而且性格优柔,不识去留,伤害杨千嬅在先,辜负陈慧珊在后,幸好到了临近尾声的危急关头,被上司的当头棒喝瞬间唤醒,直指本心,回心转意,追回了失魂落魄心碎离去的杨千嬅。在最后一幕,古天乐冲进杨千嬅家的医馆,被杨千嬅的爸爸痛扭到双臂脱臼(恶搞杨过?),当时班上的女生全都抽在脸上痛在心里,只有我暗觉过瘾。任何一段感情都不可以只有一方全情付出的,杨千嬅爱他爱得呕心沥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比起杨千嬅从心动到心碎的艰苦历程,这一顿扭打实在太轻,就算之后拖着受伤的双臂一路狂追到海边也不够,用气球吊起双手竭尽全力亲手为杨千嬅戴上项链也不够,不过没办法,谁叫嬅女这么喜欢他,问世间情为何物。

    非常喜欢甚至可以说是迷恋杨千嬅所饰演的Alice,顶着一头酒红色的头发,踏着球鞋,扛着无比庞大什么都往里塞的大挎包,一张口就是:“我家四代开医馆的,谁不认识我老爸徐英彪啊?”撞破玻璃门之后撞见古天乐的回眸身影,一颗芳心小鹿乱撞,喷了对方一身的鼻血:“中医的角度,排出淤血身体好……”,就这样一见钟情。古天乐说她不戴眼镜很靓,所以明明不适合戴隐形眼镜,也宁愿双眼刺痛流泪不止也不肯放弃(人鱼公主?),睁开泪花朦胧的双眼,眼睛镜店里广告牌上的代言人都变成了古天乐那张微笑的脸,她从此彻底沦陷。为了古天乐在大街上狂奔,为了他的约会出书出力,选家具,刷油漆,做牛做马,他梦中情人来访,她只好不要命地躲进电冰箱,爱他爱得有血有泪,他却佳人有约,一张笑脸把她送出门外:“谢谢,OK?”房门紧闭,她心里也一片漆黑,默默垂首走下楼梯,一脚踢爆了走廊里唯一一盏明灯,那一夜特别暗。

    到头来,反应迟钝的古天乐竟然想要撮合她和别人,她的一腔血泪终于在那一刻爆发,借酒消愁,哑然失笑:“我要跟你干一杯,先干为敬!这杯是为我们在山上那件事,先干为敬!这杯是为了我带你去买项链的事,先干为敬!这杯是为了我帮你搬书,先干为敬!这杯是为了我帮你搬屋,先干为敬!这杯是为了我教你戴项链,先干为敬!这杯为了……”

    原来在感情里面,根本就没有“先干为敬”这回事,如果对方没有感觉,一个人就算痛哭狂饮到酒入愁肠肠穿肚烂,也通通是枉然。因为醉得太早,还来不及邀他共饮,自己已经昏睡不醒。之前的心如鹿撞,电光石火,原来不过是月落星稀一人独饮,心中如何的璀璨绚烂,也不过是把酒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沉醉之下,分外凄清。

    悲情到了这里,算是喜剧电影的极限了吧。于是接下来就出现了我认为非常经典的对白。古天乐对上司说,和杨千嬅在一起很舒服很开心,可是就好像朋友,没有心跳的感觉。上司对他说:“你每天的心跳不能超过一百二十,会爆血管的……”

    当古天乐回到家里,看到杨千嬅为他布置的一草一木,都充满了爱的蛛丝马迹,沙发背后遮挡了杨千嬅油漆的笔迹:“Alice到此一油。”整间屋子都是杨千嬅一点一滴搬运挑选油漆打理而来的,整间屋子都是她的气息,原来她真的到过他的心里。那一刻他才明白,心跳的感觉来得快也去得快,总有平伏的一天,而有些事,也许终生都无法忘怀,比如一个普通的小女子,毫无怨言,挥汗如雨,给他借的书,为他做的书架,为他用油漆写下的字迹……(导演是唯物主义者?)

    虽然两个人最终走到了一起,但我还是说不清这究竟是喜剧还是悲剧。因为我也曾经为了喜欢的人无悔付出,虽然毫无结果,但是想到自己曾经这样五体投地竭心尽力,即使一厢情愿,默默无言,依然觉得很圆满。到底哪种圆满才叫圆满,哪种良缘才叫良缘,我至今也不明白。但我开始相信,爱一个人,绝对是两个人的事,两个人的干柴烈火,才叫真正的干柴烈火。

    怎么说都好,现在的我,已经不愿意再一声不吭苦大仇深地去依赖和眷恋一个人,如果有时间思念,宁愿多爱自己一点。

    机缘未到的时候,没有烈火,宁做干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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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主归来

小宫主的奇幻旅程 - 二, 07/29/2008 - 15:50

    打开博客,上篇文章的日期赫然显示为七月一日,现在已是月底,我太久不曾回到这里,方才登陆,还努力回忆了一下注册名,输入时,也有陌生之感。还好没有记错密码,要不然又要被我家女人嘲笑了……

    这个月,我无意间追逐了祥云的传递,只是总晚她一步:当她在西宁时,我在北京整理着最后的行装;当她在兰州时,我绕着青海湖一路舟车观光;当她在黑龙江时,我又正在兰州横渡黄河;当我终于从北京辗转回到家里时,她又被传到了大连;我追到大连,她在山东,现在,我不追了,安安稳稳开始新一轮的居家生活,她又绕到石家庄,明天就是秦皇岛,眼看着就要传到北京,而北京,是我这个假期的终点,我和祥云,大致上同途同归……

    本月几乎体验了除火箭之外的一切机动交通工具,接下来的日子要好生在家从里到外休整表皮细胞~与此同时,居家生活正式拉开大幕,明天就大踏步地挺进厨房!

    告别网络太久,检查邮箱等沟通工具之后,发现地球离了我依然转动,朕心甚慰。岁月静好,小宫主行罢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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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節不曾為我趕路 - 一, 07/28/2008 -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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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Source of Funds

基金来源

The Company may only apply funds for the purchase, redemption or acquisition of its Shares as provided in the Articles an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applicable laws in Singapore and BVI. The Company may not purchase its Shares for a consideration other than in cash or, in the case of a Market Purchase, for settlement otherwise tha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rading rules of the SGX-ST.

The BC Act does not specify the funds out of which a BVI company incorporated as a business company may use to pay the purchase price. Such company may purchase, redeem or otherwise acquire its own shares so long as it i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e BC Act or such other provisions for the purchase, redemption or acquisition as may be specified in the memorandum of association or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of the company, and that the directors of the company are satisfied on reasonable grounds, that the company will, immediately after the purchase, redemption or acquisition, satisfy the solvency test.

The BC Act provides for certain situations in which the solvency test need not be satisfied. For instance, where the company redeems the share or shares pursuant to a right of a shareholder to have his share or shares redeemed or to have his shares exchanged for money or other property of the company.

The Company intends to use internal sources of funds to finance the Company’s purchase, redemption or acquisition of the Shares pursuant to the Share Purchase Mandate. In purchasing, redeeming or acquiring Shares pursuant to the Share Purchase Mandate, the Directors will principally consider the availability of internal resources. The Directors will only make purchases, redemptions or acquisitions pursuant to the Share Purchase Mandate in circumstances which they believe will not result in any material adverse effect to the financial position of the Company or the Group.

2.8 Financial Effects

It is not possible for the Company to realistically calculate or quantify the impact of purchases, redemptions or acquisitions of Shares that may be made pursuant to the Share Purchase Mandate on the NTA and EPS as the resultant effect would depend on, inter alia, the aggregate number of Shares purchased, redeemed or acquired, the source of funds out of which the Company may use to pay the purchase price, the purchase price paid for such Shares and the amount (if any) borrowed by the Company to fund the purchases, redemptions or acquisitions and whether the Shares purchased, redeemed or acquired are cancelled or held as treasury shares.

The Company’s total number of issued Shares will be diminished by the aggregate number of Shares purchased by the Company and which are cancelled. The NTA of the Group will be reduced by the aggregate purchase price paid by the Company for the Sha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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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梦重温原振侠

Nana的Blog - 日, 07/27/2008 - 00:16

   《原振侠》大概是小学时期看的吧,那个时候连黎明都不认识,只是觉得男主角原振侠斯文俊朗,气质清新,跟其他的男艺人相较要多出几分不俗。上大学之后瞄了几眼《江山美人》,不得不慨叹,世间惨剧,莫过于美人迟暮,帅哥发福,黎明当年的原振侠,是多么的剑眉星目,出尘脱俗,挺秀不凡,身形飘逸,潇洒不羁,利落有型,琴心剑胆,文武双全,情深款款,义气拳拳,那种洒脱自信、流离不羁而又不乏温润风度的男性魅力,真是经得起岁月的历练,五十年不变。

    在剧中出场的第一幕,原振侠一身装束真是非常之老土,偏分蛋挞头,白色紧身T恤,银色粗条大坠项链,黑色垫肩高腰皮衣,盲人专用圆框墨镜,最可怖的就是紧身包臀牛仔裤还要用黑色缀钉宽边皮带把白色T恤紧紧扎在裤头里面,这种皮带扎上衣的落伍潮流,最考验人类的腰身及比例,连《赌神》中正值妙龄的刘德华配上皮带扎裤头的打扮都显得四肢粗短,凸出肚腩。可见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衣丑然后显天赋之美貌,因为当年的黎明容颜俊逸,面如冠玉,所以蛋挞头和盲人墨镜都不减那份少小年华的清朗鲜洁,更兼着身型高大,细腰长腿,比例完美,连皮带扎上衣这样的终极考验都轻松遮掩,再落伍的装束穿上身也熨帖合度,真正的佳人原来不靠衣装。最难得的是那份情动于中而形于外的蕴藉内秀的书卷之气,不管如何扮帅如何不羁都挥之不去。等换到下一幕镜头,从江湖侠士返归脑科医生身份,换上一身白袍,戴上医用手套,就更加的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当年的黎明,的确是一位非常特别的男艺人,不光是因为他容貌过人,体格完美,更是因为他具有这份娱乐圈中不可多得的干净洗练而又温润内秀的书卷气,由内而外所散发出的独特蕴藉气质,令他俊秀的外表更加令人回味无穷。举手投足,眼角眉梢,甚至连低沉而清涩的嗓音之中,都弥漫着若有还无的淡淡优雅。

    我觉得黎明在《原振侠》中脱俗形象与完美演绎,那种与众不同气度,独树一帜的风韵,即使比起好莱坞的基努里维斯来也不遑多让,甚至更多了一份沉稳的底蕴与气场。浑然天成地塑造原振侠这个文武双全情深意重侠骨仁心的传奇人物,非当年的黎明莫属。当他穿着土到不能再土的灰色垫肩西装,戴着盲人到不能再盲人的圆框墨镜,站在假到不能再假的碧海蓝天海浪岩石之间,深情吹奏起银笛的时候,那份自然流露的优雅与尊贵,使得一切陈旧与粗劣都充满了时光韵味。

   《原振侠》中的经典人物,又何止黎明的原振侠一个。洪欣所饰演的蓝绫,也是经年累月地让我念念不忘,长久铭记。洪欣的外型,美艳之中不乏柔润,她所饰演的蓝绫是从事舞蹈工作的艺术家,平日里打扮得清纯大方,牛仔裤,宽领毛衣,圆边小帽,即使放在现在也很时髦。跟黎明的书卷气比起来,她的清纯之中更添了一份脚踏实地的艳丽,然而不张扬,平添了说不尽的风情。与原振侠的初次相逢,她一袭白衣,在海天之间起舞,容颜流转,令人过目不忘。直到现在我都记得她和原振侠初识之下的那句“千金易得,知己难求”,如今再次回味,甜美如初。

    李嘉欣演的黄绢当然也很美了,不过大概是因为我自小反感第三者,大概是因为我当初喜欢的是清纯女子,当年并不太喜欢这个大美人。李嘉欣扮演的黄绢应该是个神秘的性感尤物,刚出场的时候令在场众人瞠目结舌,目不转睛,口不能言,心中惊叹,在我看来却像极了狐狸精,但的确美艳万方。随着剧情的发展,又觉得黄绢身世凄苦而又不乏情深似海,而且难逃一死,也真是哀婉缠绵,最后在黄丝带中起舞的场景,到底是感人的。虽然眼神有点放空,神情不够灵动,但的确是世间难觅的美人。  

   当年觉得一身白衣的旭日王子也很英俊,原来是魏俊杰扮演的。当时的魏俊杰是真正的青春少艾,清秀又内敛,也有贵气。如今的魏俊杰同样不幸验证了帅哥发福这一人间惨剧。

   旭日王子痴恋着保护自己的女打手海棠,当年觉得这么帅的一个王子深爱着的女人应该挺美的吧,出场之后觉得太高大了,脸也大了点,不过非常帅气,冷艳型,也像个打手。跟原振侠有过一段暧昧,硬朗冷傲之中流露出的丝丝柔情却都能扣住人心,对这个气质疏离人高马大的冷艳女子印象很深,后来才知道人家还是天后王菲演的,汗一个。

    剧中的云彩是个活泼可爱的小护士,话很多,大家都叫她“小三八”,暗恋原振侠,跟洪欣是好朋友,看李嘉欣不顺眼,觉得她很有正义感,就是戏份上的感觉太路人甲了,也是后来才知道她是有名的大美女朱茵。

     还有一个姓金的大反派,专跟袁振侠过不去,原振侠喜欢洪欣的时候他也喜欢洪欣,结果害死了洪欣,后来原振侠又喜欢上李嘉欣,他也喜欢上李嘉欣,似乎也有份害死李嘉欣?对于原振侠具有十分纠结的感情。扮演者是的吴岱融,史上最经典的花无缺啊,大概是因为角色的关系,我发自内心地觉得此人就是猥琐男,完全跟帅沾不上边。

     另外要震惊一下的是,该剧中许多爸妈级配角的面孔至今未变。

     重温旧梦,感触良多,那些美轮美奂的姣好容颜已经被时光磨蚀了,可是我好像并没有太大的变化,我还是像当年一样,为剧中人物倾倒,沉醉在别人的故事里,兀自想象那份刻骨铭心。

     因为美丽,所以着迷,现在的我,依然活在梦里。

     只是不再甘心长醉不愿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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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桃小丸子!

Nana的Blog - 五, 07/25/2008 - 11:30

   

 

 

第一眼看到我国运动员入场服,我立刻想到了樱桃小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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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震而醒

Nana的Blog - 四, 07/24/2008 - 16:11

   今天的两次地震都是在半梦半醒之际发生的,晃得我如梦方初。

   凌晨的那一次据说有5.6级,午睡时段的那一次,我妈妈说可能有6级吧,有没有这么夸张啊……后来上网一查,还真的是6.0级,妈妈经验老道。

   刚开始的时候是床在晃,晃到吱哑作响,然后衣柜也开始哗啦哗啦,最后是天花板顺时针晃动。家在八楼,我觉得自己像一只在河畔芦苇上荡秋千的绿色蚱蜢,蒿草窸簌,晚风吹拂,背后是波光粼粼的河面,碎金般的夕照晃眼。妈妈叫我躲进卫生间,我还是决定继续躺在原处。窗外一片慌乱,还有小孩的啼哭声。余震了这么多次,所有人的神经渐渐大条起来,但是偶尔遇上稍微强烈一点的,还是会有所反应。

   那一刻,我安卧床榻,只觉得浮生若梦。

   之后是瓢泼大雨,来势汹汹,溃不成军。

   世界也许开始改变,也许并没有。

   我知道,明天,明天的明天,太阳照常升起。

   在雨声滂沱之中起床,突然觉得头好痛,胸口收紧,脚也发软,简而言之就是晕车的感觉,我想这大概叫做晕震。

   楼高不知处,八楼怎么逃?我宁愿假装不害怕,就算脚软,那也只是晕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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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

Nana的Blog - 四, 07/24/2008 - 00:04

   

   高中一年级的时候,在教室里和大家一起看了《一碌蔗》,阿SA刚出一出场,觉得她清纯美丽,很惊艳,没想到后来阿娇的惊艳露面更加震憾,随着剧情推衍,又被阿Sa的倾情演绎深深打动,那是我第一次接触Twins。后来又看了阿娇演的《贱精先生》,再次惊为天人。我充满坎坷苦难的高中岁月,可以说是Twins陪伴着度过的。每次请病假在家,都会听她们的歌,旋律清新动人,嗓音也亲和自然,给躺在病床上的我带来玫瑰色的温暖。

    当年的Twins,盛名之下,已经承受了许多吹毛求疵的指责,其实她们都是非常努力而出色的艺人。

    刚上大学,日子忙乱迷惘,对于大学一年级最难忘的记忆,就是在寝室里一起看Twins的红馆演唱会,忘却浮沉烦忧。

    Twins陪伴了我七年,无论如何,都希望她们能够快乐。

    被迫解散前后,阿Sa始终对阿娇不离不弃,甚至愿意跟阿娇一起走性感路线,被记者问到是否觉得被连累,阿Sa说,不想说连累,人生总有起落,有难关也要一起闯过。世间情义,莫过于此。

    蔡康永在《宝宝日记》里说:“对于你的信仰,你的偶像,无论如何,请你相信他们,无论是曾经喜欢,还是正在喜欢的。因为这些被叫做‘偶像’的人,他们都是为了那些喜欢着自己的人,而一直继续咬牙努力着从来没有放弃过,只有你们的喜欢,才能给他们用来抗衡痛恨的力量。如果他们曾经给你带来过快乐,带来过勇气,带来过生命里美好的时光,那就请你不要轻易地放弃他们。”

    是的,无论如何。

    bless阿娇和阿Sa。即使分开了也是永远的Twins。

   

   《我们相爱六年》

    饮歌跟你合唱唱到世态的转变都看过
  仍是那样谐和
  六岁很快过又似不快过
  骤眼彼此也大个可爱在每分钟也不枉过
  回望身世因工作未顾安危
  被天气炎凉洗礼却有你天使般安慰
  共渡浮世有幸携手便能抛开一切
  未来未曾计大无畏
  为了事业念力没有降低
  假如感激我运气不如多得有著你
  投缘难讲理  叹世界
  亦要牵手上机
  一人一口气做到未泄气
  没法不一起
  这种不舍不弃大过天和地
  我肯交换去做你
   twins ☆...
  像置身银河年月飞快过
  共你分享对或错
  苦与乐记得生涯怎黱过
  从没心计天真岁月已一齐
  幸福似季候交替
  你却永远企在旁像护堤
  望著时计便怀念怎样联手解决一切
  未来未曾计大无畏
  陪你落下热泪亦撑到底
  假如感激我运气不如多得有著你
  投缘难讲理叹世界
  亦要牵手上机
  一人一口气做到未泄气
  没法不一起
  这种不舍不弃大过天和地
  我肯交换去做你
  彷如宨女这份爱愿叫世间知己
  记得不舍不弃没有猜和忌
  我肯交换去做你我的感觉也属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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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选择离开

only the fairy tale - 三, 07/23/2008 - 12:47

即日起,此地封锁,我仍在。

可向我要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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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鬼外星人,失望还是渴望

Nana的Blog - 二, 07/22/2008 - 22:37

    之前半开玩笑地问过一位师兄怕不怕鬼,他竟然有点兴奋,说好希望邂逅一位绝色女鬼。当时就诚心求教道,为什么男人这么喜欢女鬼?女人对于鬼这种存在可是完全没幻想的。后来焚香沐浴顶礼拜膜了那篇关于女鬼的巨牛无比的学术论文,从学术角度上来讲达到了人类生存方程的高深,但是单从女鬼形象本身塑造的角度来讲,用学术论文中的原话来说,因为女鬼代表着“诱惑”,用我的话来说,因为女鬼喜欢主动把人类推倒。

    今天收到欣欣的短信,被她提醒,才发现女人幻想外星人,其实也就像男人幻想女鬼。在《南星客》里,女主角和一束名为“南星七号”的脑电波爱得缠绵热烈欲罢不能,爱到皆大欢喜借尸还魂。亦舒的犀利务实之中一向有看破红尘的淡泊与残忍,但是《南星客》却甜美得像儿时的秋千架,微风里摇曳的童话。在《异乡人》里,外星人与地球女郎再次喜结连理,完美结局。

    对于《南星客》一直印象深刻,也非常憧憬那束健谈、体贴又极具品味的脑电波。更加难忘那句“我将于茫茫人海中寻找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的内心独白。心中回荡着“灵魂伴侣”这种浪漫想法的女主角,终于在茫茫人海之中找到了她的外星人。

    外星人凭着一束脑电波,就可以看到女人漂亮的灵魂,为了遥远星球上的美丽灵魂,甘愿离弃家园牺牲永存,降落到某颗蓝色星球之上,去做一个寿命有限的异乡人,在浩瀚宇宙之中,用毕生的精力心血,去呵护一颗星星上的一朵玫瑰。女人怎么能不爱外星人?

    男人憧憬女鬼,女人憧憬外星人,欣欣说是扔累对自己的同类失望,我想,失望之中还是有一点渴望吧。
    一方想要多一点肉欲,一方想要多一点灵魂。

    一方想要少一点责任,一方想要多一点牺牲。

    人类对于同类中的另一半,总会多一点要求吧。毕竟人非草木,不能够壁立千丈,无欲则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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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泳池

Nana的Blog - 一, 07/21/2008 - 19:57

     去仙海湖游泳,因为泳池倚水库而建,池水常新常换,游在里面有水清沙白的天然感。

     游到一半,突然日头一闪,转眼间乌云翻涌,电闪雷鸣,大雨滂沱。汗汗地想,其实也不用这么有天然感吧……

     据说因为水会传电,打雷的时候呆在泳池里会有一点危险,所以满池嬉戏的众人纷纷上岸,躲进了泳池边的太阳伞。看着大家穿着泳衣在漫天雨幕中瑟缩不已,惨状万般,真是我见犹怜。风大雨大,闪电交加,一旦上岸,万一抢不到人满为患的遮阳伞,就真的成了风中飘零燕了。这个时候,游泳池里最温暖,所以,众人躲闪,唯我不避。到最后,简直成了我一个人独占了泳池,放眼望去,水波荡漾,一望无际,四周都是雨点所泼溅起的点点水花,在耳边滴答嘈杂,把头埋在水里,在沉浮起落之中想象雨天相接的场景,不远处的天天际不时传来雷电的轰鸣,水面在雷声隆隆中轻微震动,偶尔有一道闪电划过天空。

     觉得最痛快的还是,等到人潮退去的时候,突然有了一种在私家泳池里畅游的感觉,非常的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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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来了,踏青去~

凸碧山庄 - 六, 04/05/2008 - 00:03

刚刚把心爱的本本稍微清洁了一下,覆盖在键盘上的硅胶套也暂时拿下来洗过,晾在了外面,终于可以感受一下本本自己的键盘了~嘿嘿~就是爽啊~~

给自己找点事干干,于是乎就来到了这里,给这里添点新鲜东西。今天去了一趟北海,终于可以出来感受一下春天了。

其实春天早就来了,我也出去过一回了,前一段时间也着实忙了一阵子,本来想等闲下来就更新的,结果又偷懒。。。

上周一到上周三,应系里的“派遣”,接待了由香港一群中学生组成的游学团,主要是学习微型小说的创作。三天里虽然又要给他们讲课,有要陪他们出去玩,还要批改他们创作的“小说”,可以说十分辛苦,但是还是过的很开心,看到那帮孩子每天那么辛苦地游玩,还要被老师“逼着”创作微型小说,既可怜又可爱,应该说香港的孩子跟内地的还是很不一样的,虽然他们在所谓的语数外的考试上考不过内地的孩子,但他们的眼界真的要开阔许多,这就是香港这个城市所赋予他们的比较独特的东西,只可惜他们平时说话都是粤语,那天陪他们出去游玩并没有能够好好交流,等真正熟悉下来的时候却也到了分别的时候~~感动的是他们还纷纷送了小礼物给我和同学,还纷纷和我们照相……其中很多同学都给我留下了比较深刻的印象,只不过,相逢太匆匆哈~虽然有点酸,但人生就是这样,有的人只能是擦肩而过,以后也许就再也没有相见的机会了。

呵呵~说回今天吧~今天是清明节,支部组织大家到北海去踏青,不过恶搞的是居然男生只有我一个人去。。。我也犹豫来着的,不过眼看已经窝在宿舍好多天了,眼看这春天马上就要过去了,所以还是决定硬着头皮跟着一帮女生去了~其实在那边倒没有怎么游览风景,主要的活动好像也就是划船了~其实以前游公园不少,不过都没怎么划过船的说,这次可是真个过了把瘾,因为船上都是女士,所以划船的主要任务就落在了我的身上,那叫个酣畅淋漓啊~~~绝对的体力活~~当最终把船靠岸的时候顿感轻松无比的说~hoho~~刚在版上看了一些照片~还是那个“万红丛中一点绿”着实有点汗啊~~

后天要去参加明德的面试,也算是给自己增添点经历和体验吧~恩~给自己加油~ho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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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里的同学,大学里的朋友

凸碧山庄 - 五, 03/21/2008 - 00:04

现在居然每天等熄了灯之后才开始写博。。。

今天决定不发牢骚了,写点正经的,也算是有感而发吧~

至于有感而发的起因,这里就省了吧,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眼看着大学四年的学习生活已经接近了尾声, 应该说,在这四年当中,每个人都能有所收获,除了学业之外,相信每个人都会非常认真地说:我还收获了一批可爱的朋友。只是,这里的朋友和我们中学时代朋友概念还一样么?未必了。于是大家会产生困惑,为什么朋友之间还可以做出这种事情?为什么朋友可以为一点小事情而反目成仇?这时才发现,很多大学朋友之间的关系有时会脆弱到不堪一击。

对于朋友,很多人都是很理想的,说实话,这个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需要这样的理想,也需要这样理想化的人,这些人承载着人与人之间最美好、最纯真的期望——坦诚、以心相待,只是,理想和理想的人在现实中必然会到处碰壁。应该说大学同学之间的关系更多的是一种社会关系,所遵循的也是成人之间的游戏规则,所以很多时候是要跟利益挂钩的,有的同学会碍于面子,不会那么赤裸裸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但现在的趋势是,理直气壮地追求自己的利益,而不会考虑太多。“人情”这种东西自然也就逐渐不存在了,很难说这是社会关系的进步 还是退步。就我个人而言,我出生的那个小乡村,小城市,人际交往中的“人情”关系还是相当重要的,而并非赤裸裸的利益关系,所以当我初来北京的时候,我会被大城市里一些同学的行为感到咋舌,并且会暗暗地说:同学之间、朋友之间怎么能这样?但是,现在,已经逐渐习惯。

有点扯远了,还回到大学里的朋友上来。现在朋友的关系有点泛化,基本上有过一些接触的都可以称为朋友,对于这些朋友,我们的期望值大可不必太高,其实也就是逢场作戏而已,所以也不要为这些人的一些行为而对“朋友”本生产生质疑。只有那些经受得住时间考验、能在一起同甘共苦的、志同道合的,才是真正的朋友,如果这样想的话,理想主义者也许会少一些痛苦,因为那帮“背叛者”根本不是自己的朋友。所以说,在大学里不要期望自己在数量上结交多少多少朋友,更重要的是注重朋友的质量,有几个真正的知心朋友足矣,其他的所谓朋友也就是曾经的同学而已。

上面所说的也许有点悲观,但事实的确如此,毕业之后,大部分同学各奔东西,最后能保持联系的,往往就只剩下当年的那帮知心朋友,其他的,唯有偶而见面时的寒暄而已。不是说这部分关系不重要,只是不要期望值太高。

补说一下博客有关:虽然文字有的时候很优美,很感性,但远没有语言来的有表现力,也就是说某些语言转化为文字的时候会丧失一些东西,比如说情感,所以这一类的文字很容易引起争端,这就是网络上常见的口水仗,其实大家真的是坐在一起聊天的话,同样的话题,也许是完全不一样的效果。大家写博客的时候也许会认为自己表现的很理性,殊不知有的时候这种理性也很要人命,因为这种文字没有了人情味,阅读的人很容易受不了,结果可想而知。

呵呵,本文不和任何事件相关~嗯~~只是晚上闲来无聊,就胡乱写了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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